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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互詰問該怎麼問?

案例:
小王因為涉及強制猥褻案件,而遭新北地檢署起訴,因為行為地點在小美的房間,證人只有告訴人小美,和社工小芳,沒有其他證據,這時候小王該怎麼辦呢?

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3492號刑事判決:「
而第一審及原審準備程序所為之爭點整理,俱未將甲女有暈厥昏睡列為不爭執事項(見第一審卷第111至113、249頁,原審卷第164頁),則甲女有無暈厥昏睡及是否上訴人所造成,攸關強制性交、加重強制性交或乘機性交罪構成要件之適用,就此重要待證事實,自應詳加調查,並說明所憑。然此部分除甲女之單一指訴外,究有何補強證據,或經由如何之調查,得以佐證甲女此節證述非虛,原判決未詳加析究,並為必要之說明,逕認甲女於其他人離去後,瞬間暈厥,陷入昏睡,直至當日上午7、8時許清醒等情(見原判決第6頁第20至25行),難謂無調查職責未盡及判決理由欠備之違背法令」。

白話文:
告訴人的證詞,不能作為唯一證據而認定被告有罪。

「這是你的意見,不是問題。還有沒有問題要問證人?」
開庭的時候常常聽到法官這樣說嗎?

該怎麼透過交互詰問得出你想要的答案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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