諮詢、委任律師流程
預約諮詢
星期一至星期五
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
分析案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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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師協助釐清案情 - 律師提出本案建議
委任律師
簽署委任契約
訴訟策略討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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訴訟策略討論(含書狀主張、答辯) - 庭前會議(含個案走向、相類案例分析等)

聲明
本所不會在未經來所諮詢前即要求給付律師費
若有他人冒名本所律師名義要求給付律師費用
請先逕向本所電詢確認:(02)2263-36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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